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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婚俗:百年前的文明婚礼革命

 文明结婚者,男女双方不会去命馆合婚,也不必要什么龙凤帖,而是到婚丧用品服务社买两张印好的结婚证书,填上新郎、新妇的姓名、年龄、籍贯,等到举行婚礼时,由证婚人、介绍人和男、女双方主婚人用印,就算成了。

  证婚人是男女双方共同邀请的,一般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在群众中有威望的长者,他是结婚典礼的主持人;主婚人则是新郎、新妇双方的家长。

  结婚典礼可以在家里举行,也可以在饭店里举行。事前由男女双方家长出帖,邀请亲友前来参加婚礼。

  当时,社会上有专门租赁文明结婚用品的商店。经营范围包括文明结婚用的花马车、花汽车、乐队,以及礼堂里的陈设,新郎、新妇穿的礼服、花篮、手花、胸花,甚至连结婚典礼的仪式单都印好了。

  办事时,院内高搭席棚,设摆茶座,正厅设礼堂。民国初年时,堂上正中高悬着两面红、黄、蓝、白、黑,象征“五族共和”的国旗,旗杆互相交叉,交叉点上饰以彩穗,屋(棚)顶上用红绳交叉拉起五彩缤纷的万国旗,以为点缀。到了上世纪20年代后期则改为民国旗和民国青天白日旗。堂上正面摆设大型红色双喜字的霓虹灯,前设长形礼案,上铺红毡,放着一式两份带方形纸套的结婚证书,三个印盒,一束手花,一对花篮。礼案前铺着红色地毯或红毡,两旁陈列着亲友们送来的礼品。

  迎娶时,一般用由红缎双喜字绣片装饰着的花马车,也有用扎了花红彩子和纸花的汽车,车内遮上红绣片。到达女方家后,新娘由伴娘搀着,手捧鲜花束,由两个男女儿童拉着头纱,在乐队高奏《美酒高歌》的乐曲声中,踏过红毡子上车。到男方家后,新郎向新妇三鞠躬。新妇下车后,来宾们即扬起“文明结婚五色纸”,表示庆贺和助兴。

  新婚夫妇由司仪引入礼堂。典礼时,位置很有讲究:新郎站在礼堂右方,新妇站在礼堂左方,拉纱的小孩站在新婚夫妇后边正中,面向礼堂,礼堂右方为男来宾,左方为女来宾。礼堂正中为证婚人,右方为介绍人,左方为男、女主婚人。婚礼有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参加,他们和新婚夫妇都要在结婚证书上用印。结婚典礼仪式由司仪掌握进行。其具体仪节有几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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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民国婚俗:百年前的文明婚礼革命

     民国时期的婚礼场景 几千年来,中国传统婚姻一直实行的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六礼之仪,具有迷信、粗俗、繁琐、奢靡等弊病。到了19世纪末,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和西方婚仪的东渐,一些先进的中国人开始参酌中西礼法,既吸取西式婚仪的隆重、热烈、简便的优点,又抛弃其在教堂举行等宗教习俗,创造了一套中国式的“文明结婚”仪式。

      这种新式婚仪,改变了旧式婚礼的许多陋习,带来了不少方便,从而逐步为民众所欢迎,绵延至今。 新式婚礼逐渐受到欢迎 新式结婚,即文明结婚,在清末已出现于东南沿海的大都会和商埠中。徐珂编撰的《清稗类钞》,记载了当时“文明结婚”的情况:“迎亲之礼,晚近不用者多。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礼堂所备证书(有新郎、新妇、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姓名),由证婚人宣读,介绍人(即媒妁)、证婚人、男女宾代表皆有颂词,亦有由主婚人宣读训词,来宾唱文明结婚歌者。” 这种新式的文明结婚,男女青年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并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不仅大大简化了结婚礼仪,而且尊重了男女双方的意愿。 新式婚礼以其简单隆重的特点而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有关文明结婚的报道日益增多。

      据《南山日报》报道:1907年10月13日,天津塘沽张小田与北京慕贞女子书院的贾玉莲,在天津海大道美以美会微斯教堂,由陈牧师主持举行文明婚礼。报载“中西往贺者甚众。鲍太太按琴,男女学生唱诗,一时颇形热闹。礼毕,新夫妇乘双马车往北门外蓝家胡同张君本宅,并有成美学馆袁牧师夫妇及路矿等局诸友,均乘马车送新夫妇回家。” 到民国初年,这种新的婚姻仪式更得到了人们的欢迎。有人以“五更调”的形式,宣传“文明结婚”的情况:“戒指为定,大媒作见证人,最要紧,结婚书呀,双方盖定”,“郎才女貌两情愿”。

       典礼时,位置很有讲究 文明结婚者,男女双方不会去命馆合婚,也不必要什么龙凤帖,而是到婚丧用品服务社买两张印好的结婚证书,填上新郎、新妇的姓名、年龄、籍贯,等到举行婚礼时,由证婚人、介绍人和男、女双方主婚人用印,就算成了。 证婚人是男女双方共同邀请的,一般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在群众中有威望的长者,他是结婚典礼的主持人;主婚人则是新郎、新妇双方的家长。

      结婚典礼可以在家里举行,也可以在饭店里举行。事前由男女双方家长出帖,邀请亲友前来参加婚礼。 当时,社会上有专门租赁文明结婚用品的商店。经营范围包括文明结婚用的花马车、花汽车、乐队,以及礼堂里的陈设,新郎、新妇穿的礼服、花篮、手花、胸花,甚至连结婚典礼的仪式单都印好了。

       办事时,院内高搭席棚,设摆茶座,正厅设礼堂。民国初年时,堂上正中高悬着两面红、黄、蓝、白、黑,象征“五族共和”的国旗,旗杆互相交叉,交叉点上饰以彩穗,屋(棚)顶上用红绳交叉拉起五彩缤纷的万国旗,以为点缀。到了上世纪20年代后期则改为民国旗和民国青天白日旗。堂上正面摆设大型红色双喜字的霓虹灯,前设长形礼案,上铺红毡,放着一式两份带方形纸套的结婚证书,三个印盒,一束手花,一对花篮。礼案前铺着红色地毯或红毡,两旁陈列着亲友们送来的礼品。

       迎娶时,一般用由红缎双喜字绣片装饰着的花马车,也有用扎了花红彩子和纸花的汽车,车内遮上红绣片。到达女方家后,新娘由伴娘搀着,手捧鲜花束,由两个男女儿童拉着头纱,在乐队高奏《美酒高歌》的乐曲声中,踏过红毡子上车。到男方家后,新郎向新妇三鞠躬。新妇下车后,来宾们即扬起“文明结婚五色纸”,表示庆贺和助兴。 新婚夫妇由司仪引入礼堂。

      典礼时,位置很有讲究:新郎站在礼堂右方,新妇站在礼堂左方,拉纱的小孩站在新婚夫妇后边正中,面向礼堂,礼堂右方为男来宾,左方为女来宾。礼堂正中为证婚人,右方为介绍人,左方为男、女主婚人。婚礼有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参加,他们和新婚夫妇都要在结婚证书上用印。结婚典礼仪式由司仪掌握进行。其具体仪节有几十道。 实际上,在具体举行时,不一定要严格按照仪式步骤执行,往往有所简化。 

      婚礼之后,一般要摄影留念。然后,新郎、新妇即可入洞房休息。接着新郎家人便摆桌招待亲朋吃饭,通常只准备一顿宴席。有的人家为了节约,只预备茶点,搞个茶话会。当然那些受西化影响较深者,多学习西洋的做法,搞个象征性的酒会,预备些糕点、水果、葡萄酒、色酒、汽水。但是婚礼上还要摆上长桌,甚至将来宾坐次都用事先写好的红帖子标出来,照例让新郎、新妇坐在长桌的正面,证婚人、介绍人坐首席。酒会开始,首先由新郎、新妇向各位来宾一一敬酒,然后,在司仪的提议下,全体宾客起立举杯向新郎、新妇祝福。在这种婚礼上,很少有让新郎、新妇报告恋爱经过的,更没有搞恶作剧,变相闹房调笑新郎、新妇等不雅观的举动。

       婚礼新旧参半,“好像北京耍老鼠”源于中国传统的旧式婚俗和源于西方的新式婚俗包含了不同的婚姻观念。着红装、拜天地、拜父母及祖先的旧式婚礼,往往与不自由的婚姻和家族主义相联系;而着西服、用印、致词的新式婚礼,较多地体现了自由婚姻、法律婚姻的色彩。 

      事实上,在新旧婚制尖锐冲突的同时,新旧婚礼的冲突也时有发生。

      当时的报刊记载,新式婚俗的变化和与旧婚制的冲突主要发生在上海、北京、广州等接受西方文化较多的城市中,广大农村及偏僻城镇旧俗尚无明显变化。

       民国初期,文明结婚仪式仅具雏形,社会上传统的旧式婚礼仍在风行,而且占上风。所以,文明结婚的婚礼从形式到内容都不免新旧混杂,不甚规范。

      直到上世纪30年代,东北各大城市的民间婚礼还往往新旧参半。 在一些大城市的街头经常出现这样的情景:一顶四人抬的花轿,前头却是一班西乐队前导,由于乐器过于单调,活像是卖洋糖的;在一辆汽车前边弄几个传统式的吹鼓手,敲着一个鼓面直径不足一尺的单鼓,声音很脆,像老北京正月里耍耗子味道,十分滑稽。旧时,有人对此题打油诗,谓: “某市结婚不论谱, 大个喇叭小个鼓。 半新半旧分不清, 好像北京耍老鼠。” 

      蔡元培主持制定《婚礼草案》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礼制服章审订委员会及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内政部长薛笃弼,以各地行礼自为风气,或仍沿前清旧习,或滥用缛节繁文、新旧庞杂、漫无标准为由,将所拟现行婚礼草案会呈国民政府,请核定颁布。 该《婚礼草案》的中心是:矫正奢侈,消弭诈伪,破除迷信,提倡质朴,并酌情采纳旧的礼仪制度中的可用部分。 这个草案的主要内容为:

       (一)订婚:

      (1)订婚年龄:依法律之规定。

      (2)订婚信物:双方交换订婚帖,各种聘礼一概免除。

       (二)通告:

      结婚一月前,由男女两家同意,订定结婚日期,双方只具名帖,所有礼品一概革除。

       (三)结婚:

      (1)结婚地点:在公共礼堂或在家庭举行。

      (2)结婚关系:甲、介绍人;乙、主婚人,双方父母或保护人为当然主婚人,无父母或保护人者,各就亲长中推定一人主婚;丙、证婚人,双方公推本地有声望者一人为证婚人;丁、傧相,男女傧相各二人,由双方邀请;戊、司仪,由双方公推一人为司仪。

      (3)结婚礼服:结婚时,应着礼服。

      (4)结婚礼节依次为:司仪人入席;奏乐;来宾入席,各就各位;全体肃立,向党、国旗及总理遗像行三鞠躬礼;证婚人读证书;证婚人分别讯问新郎、新妇是否同意。新郎、新妇随后盖章或签字;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依次盖章或签字;新郎、新妇相向立,互行三鞠躬礼,并交换戒指;证婚人、主婚人致词;来宾致贺词;新郎、新妇谢证婚人、介绍人以及来宾;奏乐,礼成。

      该《婚礼草案》,无疑是将旧式婚礼与新式婚礼杂糅之后制定的,基本上是以旧式婚礼的程序为基础,革除了旧式婚礼的繁琐,吸收了新式婚礼的俭朴和热闹。 

      而在结婚仪式上,基本上采用了新式婚礼的程序。它是当时新旧婚俗调和的产物,既是对旧式婚礼的一种改良,也是对新式婚礼的一种变通。

       蒋宋婚礼使白色婚纱风靡上海滩 新娘身穿白色婚纱,新郎身着西式大礼服,是新式婚礼的基本要求。

      民国初期,大礼服和白色婚纱虽已传入中国,但采用的并不普遍。真正使白色婚纱风靡全国各大都市的,是1927年12月蒋介石、宋美龄在上海举行的婚礼。

     1927年12月1日,蒋介石与宋美龄在上海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因蒋介石有离婚史,不能按教规在教堂举行仪式,故是日上午,在上海昆山路景林堂宋宅,在有景林堂牧师江长川在场的情况下,由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余日章主持,共同祈祷,宋氏家族众人及美军外交官布里斯托尔等贵宾出席。下午,婚礼舞会在外滩豪华的大华饭店举行,在蔡元培主持下再次举行新式婚礼。青帮首领杜月笙负责维持秩序,1300多位各界名流参加,出席婚礼者有美、英、日、挪威、法等16国领事。 台上置有孙中山画像,边缀国民党党旗和中华民国国旗。中间悬挂“福”、“寿”两字。由白俄管弦乐队奏乐。蒋介石与宋美龄入场时,蒋着西式大礼服,宋穿白色长裙婚礼服。新人向总理遗像及来宾行三鞠躬礼。这两次婚礼,花费浩繁,达数百万元。 当天,蒋介石发表《我们的今日》的文章,称他们的婚姻是“神圣的结合”。随《我们的今日》一同见报的,是蒋介石与宋美龄两人的一张新婚照。照片上的宋美龄,身着白色婚纱,风姿绰约,光彩照人,令无数青年女子仰慕不已。此后,白色婚纱在上海滩广泛流行起来。

       集体结婚让人耳目一新 民国时期,新式婚礼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开始为南京国民政府所提倡。但是,对一般民众来说,新式婚礼仍有费时费钱费力之缺憾。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一些进步人士致力于婚仪改革活动。于是,一种更新的婚姻方式―――集团结婚,便在30年代的上海、北平等地应运而生。 集团结婚,也叫集体结婚,或集团婚礼。

      集团结婚首先兴起于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1935年,上海市政府为响应国民党政府提倡的“新生活运动”,彻底变革传统婚嫁仪式,去奢从俭,于2月7日公布了以简单、经济、庄严为宗旨的《上海市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 4月3日下午3时,全国首届集团结婚典礼,在江湾的上海市政府大礼堂举行。出席盛会的除了57对新人外,还有证婚人上海市市长吴铁城、社会局长吴醒亚,另外还有包括杜月笙、王晓籁等在内的各界人士、新闻记者近万人参加,盛况空前。57对新婚夫妇,按统一要求着装,新郎均着蓝袍黑褂,新娘均着粉红色软缎旗袍,头披白纱,手持鲜花,在军乐进行曲声中随着引导互相挽着手步入礼堂,男女分列两行,司仪宣读新人名单,新郎新娘按照名单顺序,两对一次轮番登台,先向孙中山像三鞠躬,然后新婚夫妇双方相互两鞠躬,再向证婚人一鞠躬。最后由身着蓝袍黑褂的证婚人吴铁城致训词: 礼成,由证婚人向新人赠送结婚证书和纪念章。结婚证书事前已盖上证婚人、主婚人、结婚人的私章,置于锦绣小圆筒内;纪念章以银质材料精工制成,盛于红丝绒盒中,并刻有“上海市新生活集团结婚纪念品”字样。吴铁城亲手颁发结婚证书,吴醒亚专发纪念章。 接着,新郎新娘在音乐声中步出礼堂,到广场摄影留念。在整个集团结婚行礼过程中,上海电影界、美国派拉蒙、米高梅等影片公司及各报记者抢拍了新闻片与镜头。 与面向家庭的“文明结婚”相比,“集团结婚”表现出较强的社会色彩。婚礼上,政府部门的代表承担了家长的部分职责,当然双方家长和介绍人也都出席,以示家庭对婚礼的支持。 上海首届集团结婚的这种隆重、热烈、简朴、文明的做法,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一时要求参加者甚众。上海市政府遂确定每年举行4次集团结婚,是年全市即举行了5届,参加者达300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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