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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婚俗文化:民国时期的新式婚俗开始流行

虽然民国时期民众饱受战乱,生活水平低下,但恶习的清除与良俗的倡导,成为这一时期风俗发展一个至为明显的特征。民国时期由于百废待兴,婚礼仪式去繁就简趋势增强,婚礼也开始朝着简单化的方向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以“新式婚礼”取代旧式婚礼的趋势。

中西文化的融合,导致了民国时期的婚礼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变化。

到了晚清时期,在传统的、西方的、以及政治变革这三种力量的相互作用与推动下,沿袭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和家庭观念发生了根本性改变。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我国近代中西方文化冲突与融合的一个很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婚礼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小编认为,在我国历史中,民国时期是社会动荡与革故鼎新兼而有之的时期。虽然这一时期的民众饱受战乱之苦,但恶习的清除及良俗的倡导却也是这一时期风俗发展一大特征。

民国时期的婚姻观念有了很大改编,婚姻自由的理念获得了社会认同。

与晚清时期相比,民国初期的婚俗变化很大,这种变化首先体现在人们婚姻观念上的改变,比如在民国初期,民间开始婚姻自由的主张。随着新思潮的传入,传统婚姻遭到了猛烈批判,废除婚制婚姻革命等主张有大量的支持者,上海就掀起了自由恋爱之风。当时的政府也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婚姻自由的原则,民国时期婚姻自由的理念也获得了社会的认同。

民国政府施行了《民法》,婚姻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民国政府施行的《民法》。民法第四编明确规定:“婚约,应当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立。”而当时的《妇女杂志》也曾经提出:“不论男女,达丁年,无须父母之许可,在法可以自由结婚。纵北父时认为不要当,也仅仅能拒绝分产,但却绝无破坏之权。要父母亲戚之忠告,不过以供参考而已,其最后之选择仍属于两人之自由,无论何人不得侵犯也。”民国时期有很多因反抗旧婚姻而离家出走者,也有为反抗包办婚姻而自杀者,比如1919年女子赵五贞因反抗包办婚姻自杀。

民国时期的择偶标准开始发生了转变,更加注重内在和思想。

民国时期的择偶标准开始由重门第、财产等外部条件向学识、性情及个人感情等内在因素转变,婚礼仪式开始向俭朴实用方向转变。国民政府《婚礼草案》就非常支持新式婚礼的俭朴。当时的《 上海女子世界》也曾刊登出了文章:“屏除一切旧俗,参用文明规则。”

在当时的上海,以西方结婚仪式举行婚礼的人也非常多,一度成为流行,民国时期的婚俗受到了西方文明婚俗的冲击,此时的婚俗主旨之一就是倡导简朴与节约,特别是30年代后的婚俗在形式上泾渭分明。

知识小拓展

虽然民国时期的新式婚俗开始流行,但在一些地区的仍旧是“ 新旧并存中西融合”的局面,当时的旧式婚俗在广大农村和中小城镇仍普遍,新式婚俗只在大中城市逐渐兴起并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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